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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有點無聊的話題,不過覺得大家也是要學一下
尤其大學生的我們,沒念過相關法律或財經等學系的,其實可以說是完全不懂得怎麼保護自己。
記得我老爸以前就是替人家做保,所以莫名有了一堆債務,原本就不是很有錢了,又不懂法律,所以搞到他的目前身份是破產的狀態
我們都常笑他說:「爸比,你不能和媽咪吵架離婚唷~因為你名下只有一台掉到山崖下的摩托車,和一支室內電話而已咧~~」



講太多了,重要的是,要跟大家說
若是上一輩有替人做保,繼承了債務,你 - 也就是他的直系血親,將是下一個債務繼承人,在長輩過世後,要在兩個月內辦理「拋棄繼承」,否則,就算你再會理財,賺再多的錢,你將莫名變成負擔百萬龐大債務的受害人。每個月薪水的1/3都將歸還銀行,一輩子都過這種可憐的生活,沒有存款(法律不讓你有存款也不會讓你有任何財產),不能買車,這樣的日子是很恐怖的…

下面提供辦理拋棄繼承的方式,很簡單,不用找代書,可以自己去辦理。

拋棄繼承
拋棄繼承手續一點都不難,無須透過代書處理,民眾逕自向各級法院聲請,不懂處可以詢問相關人員,也有例稿可以參考。不然,就到
司法院網站首頁,右欄有書狀範例,點選後再進入「少年及家事」,第33項有一個「繼承拋棄通知書」 的例稿。

只要依照各欄位仔細填寫,並附上死者除戶戶籍謄本和全體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,及繼承人寫好拋棄繼承聲明書,請所有繼承人在上面簽名或蓋章表示收到通知,附上印鑑證明更好,或用存證信函通知,將存證信函影本和雙掛號回執聯一起附在聲請狀上,提交給法院收狀處。

如果拋棄繼承人依法完成所有法定程序,法院會給繼承人一個「拋棄繼承准予備查」,有了這封函文,繼承人就不用繼承死者的債務,也不用怕自己的既有財產會被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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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mij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